陆子新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声明书

2023年6月13日,我本人所在公司在东莞市桥头镇桥新西一路10号3号楼101室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我本人出现“未验先投负责人”环境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正在办理的环保手续未经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审批和验收直接投入生产。尽管事后我本人安排公司全力整改,已经停止生产并已经委托第三方机构在办理环保手续和环保治理工程了,但我本人仍然深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我本人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本人安排全公司由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广东百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承诺声明人:陆子新

承诺时间:2023年7月19日